不定期租赁合同不交房租
针对不定期租赁合同中租客不交房租的情况,房东确实有权考虑单方面解除合同。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,在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,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情况下,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。这意味着,如果租客长期不交房租,房东在催告无果后,有权依据此法律规定解除租赁合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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